他乡遇故知,洞房花烛夜。。。。。。
两情相悦,步入婚姻殿堂自然是人生四大喜事之一,嫁妆和聘礼当然少不了。网络上盛传的天价嫁闺女的照片更是夸张:
看到豪横场面的同时,请千万别骂人家土豪,可能您并不了解父母用心之良苦,以及嫁妆背后的文章和心思,尤其是男女双方财力不对等的情况下。例如女方富有,男方家境一般,这种情况下,女方的家人肯定会对嫁妆做出非常妥善的安排,以免将来婚变造成财产损失。
A婚前财产公证。
中国是人情社会,碍于情面,实在难以操作
B保险+信托!这是最棒的选择
可以在领证前背着"准新郎"悄悄完成,既做好风险隔离又不伤面子。
步骤如下:
1,准新娘为自己投保,女孩本人做投保人和被保人,妈妈做受益人。
妈妈做受益人的用意是让女孩的妈妈具备缴付保费的资格!如果是妈妈做投保人和被保人,让待嫁的女孩做受益人,看似简洁明了,就怕闺女有意见!
因为这样搞就不是嫁妆啦,自己又取不出来一分钱,倒像是妈妈自己买了个养老险。(其实通过一年后投被保人的变更,一样可以把保单完全交到女孩手里,但这就不是婚前财产了,存在一定的隐患)
另有两点需要注意:
i这样的安排最好选择一年缴费期,如果期缴的可以通过预缴把保费一次性交掉。
ii律师见证下妈妈做一个保费赠与文件。
(单纯是婚前投保,以上是最佳安排。如果还要结合信托,妈妈为自己投保并无实质影响,因为保单最终将被信托持有,受益金额来自信托的分配)
2,投保需要女孩亲临香港或者澳门保险公司,务必要在领结婚证之前完成投保,并且保单生效。
3,保单确立后,通过书信邮寄完成法律文件,将保单信托化,此过程在委托人居住地即可完成:
a女孩的母亲做为信托委托人
b把保单的持有人和受益人均转移给信托公司(需原投保人签署相关变更文件)
c意愿书明确女儿是唯一的信托受益人
理由如下:
a保单持有人转移给信托公司,女儿放弃名义持有权,名下无此资产,即使婚变也无此资产可分。
b保单受益人也转换为信托,保单产生的收益根据委托人(女孩母亲)的意愿通过信托来分配,确保女儿利益、完善更久远的分配方案,如外孙(女)的教育金提前安排等等。
4保险产品的选择:
建议选择香港万通的"富饶世代储蓄计划"或富卫的"盈聚非凡(或者类似产品)
理由如下:
a这两款产品基于美式现金分红,现价高
b另有红利锁定功能,收益更加稳健
c可无限次转换被保人,让财富永久传承
d富饶世代储蓄计划"的保证现金价值高,但分红远不及“盈聚非凡”,各有优劣.
如条件允许,建议两款同时配置。